费县为解决农村“三难两多两少”问题,建立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农村‘三资’有效监管、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三大机制,筑牢了“农村基层班子运转、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民生实事”四条保障线,形成了费县“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有力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向精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初步实现了“核心作用、财务监管、社会关系、班子运转、基础设施、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等目标,达到了“全覆盖、保基本、兜好底”的社会保障效果。费县“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以典型案例刊发并上报中央改革办,被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刊发并被列为教学案例,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市推广。2017年费县被评为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优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