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省级 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2023-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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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现对《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费县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费县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动态调整并公布。 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收费项目和标准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目录清单》公布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发改、财政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凡国家、省和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2023年费县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费县发展和改革局 费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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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费县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023年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5月).xls】 附件【2023年费县执行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月).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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