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2021-04-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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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2号)《费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13号)等,结合费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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