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 ||||||||||||||||||||||||
2021-03-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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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规范征收程序,推进依法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对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应当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县政府决定开展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5月28日工作组完成征收改造意愿并进行公示,同意率达98.4%,6月1日征收服务中心向住建局汇报了“三符合一纳入”情况以及群众改造意愿,6月2日住建局予以审查。 二、主要内容 费县三里沟西片区内房屋建设时间较早,供气、供热、排水、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片区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该项目共涉及合法产权房屋63户(含公产2家),占地面积约108.37亩。项目范围:沂蒙路以西,沂景路以东,许家崖水库灌区总干渠以北,建设西路以南。前期已进行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共征集63户户主改造意愿,同意率达到98.4%。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费县三里沟西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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