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
2021-09-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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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制定《规定》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规定》明确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2019年4月20日,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基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尤其是在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2020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对相关的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2020年12月,临沂市也出台了新修订的《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0〕10号)。随着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以及我县开展重大决策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费县司法局起草了《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起草《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依据 该文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0〕1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基于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 三、起草《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过程 《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由费县司法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起草,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评估。在综合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费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合法性审查和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形成《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送审稿。 四、《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 《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共九章五十九条,分为总则、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监督和法律责任、附则。 在内容上,通过“列举+排除”框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对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调整、公布、决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决策程序启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进行了细化,使决策过程更加民主、健全,更具可操作性;压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和监督责任,健全决策执行定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顺利执行。 五、制定前评估结论 本《规定》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标准,有助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通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能够有效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通过《规定》的出台实施,可以起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决策者科学依法行使权力,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为5年。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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