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集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9-04-12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为什么悬挂光荣牌 光荣牌是党和政府给予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崇高荣誉,悬挂光荣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体现,是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实际行动,是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与拥军优属意识的有力手段,不断增强“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参军,终身光荣”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切实营造全社会“崇尚军人、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 二、哪些家庭可以悬挂光荣牌 有5类群体。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家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家庭。 三、什么时间悬挂光荣牌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全县将在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光荣牌集中悬挂工作。 四、如何悬挂光荣牌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光荣牌的材料如果长期被日晒雨淋,那么就会出现一定的褪色现象。所以说大家在挂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将其挂在稍微能够保护的地方。悬挂的时候也不要出现歪斜的情况,不然看起来就失去了庄严,会让人觉得没有军人的气息。 五、哪些人不能悬挂光荣牌 《办法》第九条规定,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悬挂光荣牌。 因打架、酒驾等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视产生恶劣影响而定。 六、家庭直系亲属有坐牢的,能悬挂光荣牌吗 不能。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七、一个家庭可以悬挂几个光荣牌 一个。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符合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八、退役军人已经去世了,是否悬挂光荣牌 不能。符合悬挂条件的6类群体,已经悬挂光荣牌的,在退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九、光荣牌需要主动申请吗 符合悬挂条件的6类群体,属于主动发放对象,不需要申请。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十、光荣牌如何管理 悬挂光荣牌工作要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由各为单位组织悬挂。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会同县人武部、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全县悬挂光荣牌工作。对悬挂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情况。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集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