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 ||||||||||||||||||||||||
2019-04-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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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钰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人民武装、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刘恒波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张钰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镇域经济、政务公开、外事、行政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交通、公路、铁路等方面的工作。 邵长满同志:根据县委安排参与县政府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畜牧、渔业、农机、果业)、水利、扶贫、气象、烟草、蚕桑(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刘秀光同志:负责退役军人、信访、社会稳定、司法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朱玉祥同志:负责统计、环保、工业经济、民政、电业、邮政、盐务、通信、石油等方面的工作。 谭成亮同志:负责发展和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园区建设、科学技术、双招双引、招商、市场监管、检验检测、商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李 鹏同志:负责金融保险工作,协助朱玉祥同志负责工业经济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 芸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许永江同志:协助黄芸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工作;负责民生事业拓展推进办公室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齐可营同志:根据县委安排参与县政府工作。协助邵长满同志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福金同志:根据县委安排参与县政府工作。协助谭成亮同志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高祥同志:协助刘恒波同志负责城乡建设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住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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