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水利局“三箭齐发”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 ||||||||||||||||||||||||
2022-05-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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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今年5月15日是新《条例》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提高新《条例》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5月16日,费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新《条例》实施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动员,组织局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共同学习政务公开最新文件精神。活动当天,费县水利局办公室组织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集体学习,通过研读的形式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的最新文件和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保证每位工作人员不仅能熟悉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而且可以熟练掌握政府网站后台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和部门邮箱回复的操作步骤等。
二是周密部署,积极宣传政务公开。活动现场,费县水利局悬挂宣传横幅并摆放立牌,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耐心向群众讲解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为推进全县水利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是迅速响应,借助新媒体强化政务公开宣传效果。费县水利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费县水利局”积极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条例》实施三周年的宣传信息,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并安排专人负责后台管理以便及时回复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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