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上冶镇开展新修订《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 ||||||||||||||||||||||||
2022-06-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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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扩大新《条例》知晓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条例》施行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集中学习,确保实效。6月9日,上冶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予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重要内容。此次学习提高了上冶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理解,为以后做好上冶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上冶镇利用“线上+线下”方式,达到信息公开与村民群众“零距离”。线上通过官方公众号、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本单位学习动态信息。线下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现场问答、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就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有效地激发了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 此次活动通过座谈学习、下村入户等形式,聚焦政务公开主题,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深了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参与感,赢得了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下一步,上冶镇将以这次政务公开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与宣传,多方向、多渠道打开政务公开大门,力争推进上冶镇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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