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用法治思维推动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 ||||||||||||||||||||||||
2024-07-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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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行政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同时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深度,规范公开方式和程序,加强监督保障措施和力度,以规范自身运行、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接受监督为重点,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工作高效、务实推进。 一是把好审核关口,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信息审核发布小组,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费县司法局文件发布、政务公开程序,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情形,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是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强化公开质量。依托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设置政务公开子网页,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信息、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矫务公开等重点领域,既突出便民服务,又体现司法局特色,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费县司法”作用,将“费县司法”纳入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司法行政领域的工作信息,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三是创新公开渠道,提升公开知晓度。为使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短信”等媒体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宣传格局。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司法所人员等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校园欺凌、民法典宣讲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民法典普法手册》等宣传资料,从而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持续加深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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