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2022年费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 ||||||||||||||||||||||||
2022-02-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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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检范围 (一)辖区内城区全部水厂。 (二)辖区内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 (三)辖区内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数的30%。 二、监督抽检内容 (一)集中供水单位。供水单位的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使用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和现场水质检测情况等。 (二)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涉水产品批件索证情况;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5月。协调沟通有关单位做好各级各类水厂的统计摸底工作,做好监督抽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2022年6月-9月。组织监督人员对监督抽检计划范围内的集中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测人员饮用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的现场检测。 (三)2022年10月-12月。对监督抽检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汇总现场检测结果。对管理较为松散及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 (二)及时将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督抽检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完善卫生监督档案。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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