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新增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 ||||||||||||||||||||||||
2020-03-23 作者:费县医保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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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在各医疗机构有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现场对申请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拟确认以下医疗机构为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拟定点类别:居民普通门诊定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费县医疗保障大厅。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2651790 费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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