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2023-02-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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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发挥好就业扶持政策作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http://www.feixian.gov.cn/info/1346/141141.htm 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范围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按现行退休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执行,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的企业失业登记人员,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下几类人员: “4050”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费县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从毕业当月(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至第3年当月期间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从事灵活就业,即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明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包括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 2、申请人须在费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心户缴纳2022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 四、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未享受社保补贴或已享受社保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保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2、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应将社保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补贴期限不能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2022年费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养老保险补贴2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应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4页); 3、由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证明; 4、《费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5、本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和本人联系电话)。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 (三)高校毕业生申请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初次申请的还需填写附件2《费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需到原就业单位所在乡镇人社所认定),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个人页)。 六、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据实填写《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 2、受理查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询相关信息,并定期汇总材料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 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毕业登记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4、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七、责任追究 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须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相关补贴。 八、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受理时限: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 11月17日集中受理(节假日除外)。11月下旬至12月进行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及拨付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9、20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39-5978350、2110255 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勿大量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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