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服务指南 | ||||||||||||||||||||||||
2023-03-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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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受理机构:山东省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办理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及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释放证明书》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上述申请材料空表、样表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http://lyfxzwfw.sd.gov.cn/fx/public/index)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沂市“一链办理”窗口或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 受理 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将所有证件及材料汇总后统一审查 3. 审查 完成审批后由经办银行负责办理放款事宜。 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费县站点进行网上申报(http://lyfxzwfw.sd.gov.cn/fx/public/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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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服务指南.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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