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
2023-02-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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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受理机构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科 办理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 上述申请材料空表、样表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http://lyfxzwfw.sd.gov.cn/fx/public/index) 办理流程 1.申请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或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1月-12月)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 受理小微企业申报的补贴材料 3.办结(拨付) 审查合格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予收费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咨询方式 1.线下咨询: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综合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就业指导科) 2.电话咨询:0539-2110255 3.网上咨询:http://lyfxzwfw.sd.gov.cn/fx/public/index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综合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就业指导科) 办理时间:春秋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综合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就业指导科) 电话查询:0539-2110255 网上查询:http://lyfxzwfw.sd.gov.cn/fx/public/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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