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
2023-02-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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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2019〕247号) 2、《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二、对象范围 派遣期内的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派遣期内的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在平邑县内落实用人单位。 四、办理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与财政预算联审单、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五、办事流程 (一)线上办理(2020年毕业持有电子报到证的省内院校毕业生) 1、通过网页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到“登录页面”; 2、进入“学生登录”通道,选择相应的毕业年度“2019届及之后”,填写账号密码之后登录。 3、进入到学生用户中心后,在就业信息维护下面的“签约中心”与签约单位进行签约,完成网上签约。 4、在就业手续办理的“办事大厅”下面选择“调整(改派)申请”,待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通过“办事大厅”下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二)线下办理 1、省内院校毕业生或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与财政预算联审单、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2、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与财政预算联审单、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然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 线下办理:费县胜利路6号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下办理当场告知结果;线上办理,对于符合要求的及时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九、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9-21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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