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申报政策明白纸 | ||||||||||||||||||||||||||||||||||||||||||||||||||||||||||||||||||||||||
2021-08-20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申报流程图及详解 明确职称系列→→学习本系列职称政策→→提报申报材料→→审核和呈报→→组织评审→→核准公布→→发放电子证书。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申报常见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 纸型,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导出并双面打印,系统地址:http://117.73.253.239:9000/rsrc);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4、《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继续教育须达到规定年度和学时要求,每年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可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5、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6、《“六公开”监督卡》1 份;7、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申报相关政策 1、《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 号) 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 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号文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2 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 号) 6、《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 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 号) 8、《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1〕57 号)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 号) 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 1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 号) 1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青岛等市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鲁人社函〔2020〕57 号) 13、《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1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9〕20 号) 四、各系列职称申报业务咨询电话、人社局专技科电话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