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费县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拔河比赛的通知 | ||||||||||||||||||||||||
2019-09-10 作者:赵金涛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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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 2019年9月20日 二、比赛地点 费县全民健身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 比赛为混合团体赛,具体分组视报名情况确定 四、参赛单位 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运动员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为单位在职职工(报名时,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参赛运动员参赛时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六、竞赛办法 1、每队限报14人,其中男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4人,(比赛上场9男3女,男女替补各1人); 3、根据参赛队数抽签确定分组。 4、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比赛为三局两胜制,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遇积分相等,则看比赛相互之间胜负关系或净胜局数决定排名。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比赛为三局两胜制。 七、报名 (一)报名时提交参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上清楚填写参赛代表队、运动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附上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职工有效证明。 (二)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县体育运动中心三楼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80944360@QQ.COM。联系人:张永征 电话:5033187;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三)证件不全或逾期不报的无论何种理由均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所报名单不予更改。 (四)各代表队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附件:费县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拔河比赛报名表
费县体育运动中心 费县总工会 费县广播电视台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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