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答复 | ||||||||||||||||||||||||
2024-1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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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品种结构合理、标准化管理的绿色生态高效“原料车间”,构建小麦、甘薯、花生、西红柿、西葫芦5大种植区,梨、桃、山楂、板栗、核桃、葡萄、脆枣等7大林果区,肉鸡、肉兔、生猪、鸡蛋4大畜牧区,推动县域内加工企业原料由“外购”转向“内供”。到“十四五”末,建成10万亩核桃优质原料供应基地、10 万亩板栗优质原料供应基地、5万亩山楂优质原料供应基地、5万亩专用小麦优质原料供应基地、10 万亩花生优质原料供应基地,3.2万亩西红柿优质原料供应基地、万亩西葫芦优质原料供应基地、2万亩优质小杂粮生产基地,2000亩优质“山地茶”种植基地、1万亩金银花种植基地,为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提供高品质原料保障。 二、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突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依托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原料供应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拓展农产品初加工类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现农产品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做大做强费县优农科技孵化产业园,筹建预制菜加工产业园,引领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到“十四五”末,费县优农科技孵化产业园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孵化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4家。 三、加快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百千万”工程,培育引进一批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技术培训等方式,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又懂技术、懂科技、敢想敢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发挥其在产业融合发展主力军作用,建立生产原料和休闲观光基地,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形式,形成产加销或产游销的产业链发展模式。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做大做强费县农业品牌。实施费县山楂、蒙山板栗、芍药山核桃、胡阳西红柿等区域公用品牌提升重塑行动,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管控体系,推行标准化种植,强化品种品质管理和品牌营销推介,形成代表费县农业特色的品牌。实施名优特新农产品价值链融合工程,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镇城产业集群。植入文化理念讲好品牌故事,培育壮大企业品牌。强化品牌宣传推介,持续提升我县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县域红色文化优势,发挥“茶一果-蔬”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的优势,打造生态文化园、采摘休闲园、农业科普园等“旅游+农业”示范区,推动农文旅跨界融合。立足传统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园区景区化、农旅一体化发展,推进旅游产品研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体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方式,培育农业电商,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渗透融合和交叉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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