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关于减少农村儿童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建议”的答复 | ||||||||||||||||||||||||
2024-1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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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汝田、黄炎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减少农村儿童过度使用电子产品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儿童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围绕我单位职责,现答复如下: 在乡村建设领域,我局主要负责牵头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下一步工作推进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围绕“百千工程”、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鼓励支持镇村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文化体育广场、乡村大舞台、文化礼堂、乡村影院,支持补充更新完善各类健身娱乐设施,支持建设农家书屋、儿童活动之家,支持建设公共休闲绿地、小公园、小花园、小游园,提高各类场所、设施建设标准和档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儿童课余时间休闲、娱乐、健身、学习提供健康充足的现实活动场景,防止过度沉迷电子产品。 二是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挖掘整理、保护开发村庄自有资源,支持建设农耕博物馆、民俗馆、文化纪念馆等,保护古建筑、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活动场所根据实际有序对青少年儿童开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村风、民风、家风,挖掘传统民俗活动,举办农民丰收节,拓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多元供给,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农村人文环境,为农村儿童思想人格发展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土壤。 在今后的工作推进中,我们会充分考虑您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增强村庄服务功能,为农村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推动农村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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