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住建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36号关于在费县住宅小区中逐步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19-07-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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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36 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答复单位: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222277
王京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供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费县住宅小区逐步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县城区集中供暖工程实施初期,县政府领导及我公司工作人员就已提出实施分户计量的建议,也曾组织多次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并着手考察和学习其他地区的成功先例。 通过外出学习和考察,发现分户计量也是以个别试点存在,尚未得到大规模普遍采用。采暖系统分户与水电等计量不尽相同,由于热本身和采暖量输送的特殊性,其节能效果也不明显。我国目前住宅存在复杂的户间传热、公用部位传热、围护结构传热等多种传热因素,通过一块户用热量表显然计量不清,需对通过热量表的实测值进行相应的补偿、修正、换算、均摊等解决,非常繁琐,可操作性差。且分户计量中的热量表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价格昂贵,结构复杂,工作环境适应差,投资成本高;对住宅供暖分户计量这种小流量系统存在小流量差时计量误差较大;现阶段供暖系统水质较差,含杂质较多,易造成热量表准确性进一步降低,甚至完全损毁。 目前我县实施分户计量条件不够成熟,设计和施工的不统一,仪表设备采购的途径不同,实施分户计量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障碍。因此,目前我县尚未实行计量收费方式。 到2020年采暖季前,我公司计划将条件成熟、设计及热计量仪表设备统一的小区进行分户计量收费,作为计量收费的试点,通过试点的运行,计算出合理的热仪表补偿值。通过试点小区的运行,将逐步实现我县供热计量收费。
代表(或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
代表(或委员)签名: 注: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回复代表(或委员),征求代表(或委员)意见,并由代表(或委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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