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住建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关于县城建设路温河大桥增设步行道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19-07-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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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类别 C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答复单位: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222277
王庆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建设路温凉河大桥增设步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建设路温凉河大桥中间桥梁为老石拱桥,共分为4个主车道,两侧为钢筋混凝土桥,南北两侧各设为慢行道,因梁桥结构不同,沉降不一致,桥面无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行道划分,如在两侧设置人行道将导致慢行道宽度达不到标准规范,此处暂不设置人行道。 温凉河大桥建设年限较长,桥面板及基础承载力已不适应过多过重车辆通行。近年来,将加大监测力度,如发现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时,将积极上报县政府将此处桥梁进行新建或改建,届时将建设标准的车行道、人行道。 谢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
委员签名: 注: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回复代表(或委员),征求代表(或委员)意见,并由代表(或委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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