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5号关于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创建无烟医院的建议的答复 | ||||||||||||||||||||||||
2019-07-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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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5日,我县下发费创办字〔2016〕10号《关于印发费县公共场所无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院积极创建无烟医院,目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探沂中心卫生院、胡阳镇卫生院、薛庄镇卫生院、费城街道卫生院、新庄中心卫生院、上冶中心卫生院、梁邱中心卫生院、石井镇卫生院、马庄中心卫生院于2017年年底被评为无烟医院。其它县乡医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开展了无烟医院创建工作。 一、强化对医疗机构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每年四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检查,要求各单位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加强无烟环境建设,专人定期监督、巡查医院控烟工作,对职工及病人进行控烟培训及劝阻工作,建立戒烟门诊并提供有效服务。各医院成立专门禁烟组织机构,完善禁烟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此我们已采取措施解决该问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县中医医院均成立了戒烟门诊。 二、加大控烟教育的工作力度。各医疗单位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在病人入院时护士做好入院宣传和健康教育,每年至少制作并发放1种控烟宣传资料、1期控烟知识相关音像播放资料、1次面向公众的控烟咨询活动、1期控烟知识相关宣传栏、1期控烟知识相关讲座。各单位每年5月31日结合“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本院病人健康教育工作,结合电子屏、讲座、宣传单、多媒体、讲座等方式向职工、患者及家属开展控烟知识培训,积极营造无烟环境。 三、强化宣传营造无烟氛围。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以身作则,在所有科室,包括候诊区、病房、值班室、手术室、走廊、楼梯等场所,实施全面禁烟,努力创建无烟医院,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环境。同时,县疾控中心通过与县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新费县》、微信公众号、户外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向大众宣传控烟相关知识,引导树立健康生活方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您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禁烟工作,为全县人民群众健康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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