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工信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51号关于农村信息化入村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19-09-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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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信息化入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信息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生发展的重要内容。当今社会,信息科技发展迅猛,日新月异,新技术和新应用不断涌现,因此,信息化建设也是一项宽领域、多内容、深层次并不断更新变化的系统工程,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出发,农村信息化既是促进农村社会系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打开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内需的重要手段。 2017年3月—2018年底,我局以创建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为契机,利用省信息化扶贫示范镇60万专项资金,帮助新庄镇建立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为33个行政村各配备1台微机,并在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相家庄村和芦山村各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站一处,为每个综合信息服务站配备10台微机,为群众提供信息化服务。同时创新信息化网格员模式,建立起信息化工作专职专干队伍,选拔聘用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81名信息化网格员,在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名信息化网格长,每个自然村设置一名信息化网格员,负责本村的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同时积极整合资金,为每名信息化网格员配备智能终端一台,用以推广信息化工作,能完成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互联网信息浏览等群众信息化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以新庄创建全省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为典范,围绕“信息化入村”这个重点,吸引更多省、市政策落地费县,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信息化发展成果,助力农村信息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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