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6号“关于发挥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建议”提案答复 | ||||||||||||||||||||||||
2024-1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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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平委员: 您好!您在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发挥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4年全县中药材春季生产技术指导意见》、《2024年费县金银花生产生产技术要点》《2024年费县山楂生态种植意见》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用于指导全县中药材生产。结合农时季节,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公益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户解决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为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费县农业农村局将密切关注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大宗中草药发展的政策和项目,依托费县红山前山楂种植基地作为省级中药材生态种植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临沂大学中药材科研基地、沂蒙山连翘研究中心的技术优势,通过技术培训、示范种植,引导农户因地制宜科学发展中药材生产,对新增规模化丹参、艾草种植基地开展重点帮扶,辐射带动全县中药材生产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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