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74号“关于稳步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24-1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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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平代表(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步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费县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4321”监管体系,打造标准化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补齐监管制度缺失,凝聚长效监督合力,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全县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顿、村级债务摸底核查;2022年开展了“清廉村居”建设;2023年4月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2023年10月,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底全县查摆问题经济合同1168份,追缴收回资金1500余万元;整改清理违规占用资产3处、资源75亩;清查债务4.8亿元,偿还债务6285万元。通过一系列持续、深入的清理、整治,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一)强化制度约束。在开展主题教育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针对八项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出台了《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监督工作的意见》《费县农村财务管理“负面清单”》《费县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费县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指导意见》《费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费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八严禁三十六不得”纪律要求》等文件7个,对农村财务人员具体行为制定指导性标准,从制度建设上为村级财务标准化管理提供保障。 (二)提高人员业务素质。3月29日、4月12-13日,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两批举办了2024年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班,全县12乡镇的村“两委”成员、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集体主要负责人、经管站工作人员等共约2500人参加了培训。邀请市县农经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学习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制度规定、农村会计基础知识及实务、村级巡察农村财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农村财务管理负面清单等内容,提高我县农村财务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和业务能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推进“三资”专项整治清理工作。4月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要求,以农村集体“三资”为“小切口”入手,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检视主题教育期间发现的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比如对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不规范问题,是否开设“一村一账户”使用银农直联支付资金,代管资金是否还存在借支挪用现象,村级是否制定债务规模等等;在新增问题排查整治方面,紧盯财务收支、资产资源运营管理、债务管控和民主监督环节,坚决把主题教育结束后新发生的问题排查出来并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村集体各类管理台账,数据上传临沂市“沂农云”监管服务平台,实行信息化监管,保持家底清晰。 (四)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监管,6月初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代管村集体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对乡镇设立的代管村集体资金大账户存量资金情况、账户是否注销到位、村级代管资金及利息借支挪用情况、2018年至2024年项目占地补偿发放情况、政府拨款投资形成资产的移交情况、村级债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村级代管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应改尽改。对涉嫌侵占、挪用代管资金问题的,要依法处置;对存在违规借用代管资金问题的,要与村集体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还款措施,经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明确还款时限和具体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管理,保障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 下一步,县乡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进度服从质量,务求整治实效。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村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行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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