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水利局起草了《费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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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费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邮编:273400
电话:0539-2051322
附件:1、《费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费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费县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