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2-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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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根据全县12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临政办发〔2016〕22号文要求工作落实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费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费县”(http://www.fei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政府办公室(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邮编:273400;电话:0539-5221123;传真:0539-5228004)。 一、概述 2016年,费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力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健全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职能,对全县政务公开业务进行具体指导,将全县70个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纳入公开体系,全部配备专人,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制度流程进一步规范。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工作制度。 三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一方面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的更新和公开相关信息;另一方面督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做好自有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确保办事指南、依据、条件和企业年报等社会关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在县档案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制度,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四是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轮训制度,采取与原单位脱钩跟班学习方式,让学员在工作中学习技能,在学习中提升本领。全年共对46个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1名发言人。2016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积极受理群众诉求,及时转办市长信箱139件、市政府公开电话33件、县长信箱467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暨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对我县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督促县房管、住建、教育、规划、民政、卫计、人社等重点领域部门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国务院网站普查准备工作。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关停全县政府独立网站19家,纳入政府子网站10家,其他全部转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子栏目,目前费县除县政府网站外不存在独立政府部门网站。二是切实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下发了《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细化各板块职责单位分工,加强内容保障。严格对照网站普查标准,采取网上督查与实地督查、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70余个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三是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责任意识。加强调度,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不断充实栏目内容。加强内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年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下发《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总结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凡是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和政策,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一律在政府网站公开,认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原因。在政府公文办文单增加“公开属性”栏目,公文在印发之前必须注明公开属性,并将属性界定放在发文审批的第一环节,确保政府公文生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源头可溯。2016年,各级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8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财政预决算、经济发展数据统计、征地补偿标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高度重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投诉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查阅场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等面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标准,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重点加强了对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全县所有事业单位都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各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安排专人认真梳理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全县69个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全年共公开信息7652条。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规定和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2017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一个模块设置更加科学、内容涵盖更加全面、检索查询更加方便的政务公开官方网站。同时,继续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利用力度,构建网站、新媒体、查询场所等多方结合的公开平台。 (二)着重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明晰划分重点领域公开的责任部门,具体工作分工到科室个人,切实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继续加强能力建设。始终以保障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统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加强对热点、难点申请事项的研究,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按时回复;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十三、临政办发〔2016〕22号文要求工作落实情况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后,费县政府办立即组织人员学习,全面吃透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制定我县《要点》,并于2016年8月1日印发了《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6号)和《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7号),两个文件都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要点》工作要求,建立了任务落实台账,明确了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并抽调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2个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又印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108号),进一步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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