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3-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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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6号),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费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费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费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确定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实效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要求,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在年初民政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将民政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 (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一是继续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回复社会关注问题。三是建立民政局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邀请中国社会报、中国县域经济报、临沂日报、中央一台、中央七台、县电视台等媒体对重要民政会议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新闻消息,扩大宣传面。 (五)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对局机关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显示屏进行改造规范,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要求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民政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栏,重点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部门信箱14件、县长信箱1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财政预决算情况公开。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我局就2015年部门财政预算(含“三公”经费)、2016年部门财政决算(含“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二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我局依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公开民政业务服务指南、各类民政政策以及养老项目名单和2015年社会组织年检通报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被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2016年度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日常监督,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2016年,重点加强了对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我局婚姻登记处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婚姻登记工作流程图以及《婚姻登记条例》,以供群众了解。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依然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群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惠民政策、人员招录、资金使用、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费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6号)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2016年四个季度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共4条及城乡低保、五保人次及资金支出情况1条;二是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2016年度救助对象名单、人次、资金发放情况共2条;三是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临时救助办法和2016年度临时救助户数及发放资金情况共2条;四是减灾救灾方面,重点公开国家救灾应急预案及救灾资金拨付情况共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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