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地震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3-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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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要求,在充分总结过去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现将费县地震办公室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将信息公开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使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县地震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县地震办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搞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着力公开重点信息。根据《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8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在第一时间公布涉及我办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第一时间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配合《关于印发2016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信息公开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力量分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防震减灾重大决策,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震情灾情;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等。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应有信息,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保密和敏感信息外,力求实现地震部门政府信息的全覆盖。我办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此外,在省局门户网站、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还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防震减灾方面政府信息和平息地震谣言公告。截至2016年年底,一年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余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办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2、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我办将利用多种媒体等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公开内容,以提升全民防震减灾意识为宗旨,让民众了解震情,获取知识,增强地震灾害防范意识。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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