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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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方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http://www.fei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费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南外环路463号;邮编:273400;联系电话:0539-522142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气象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气象工作透明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组织。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指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以赵学振局长为组长,丁来晓副局长及刘海涛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机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写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制定制度。按《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费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费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三)抓好重点工作。2016年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编制费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二是制定费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工作制度;三是分阶段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加载发布;四是明确组织领导和有关程序,接待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五是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和报告。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在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费县气象局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6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其他业务类信息1条。 1.政策文件方面:公开了2016年局产生的部分制度和文件。 2.公共服务及工作动态方面:公布2016年度为农、汛期等气象服务要求,本局全年开展的主要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的一系列为民服务信息。 3.计划总结:主要公布2016年度全年气象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费县气象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 2016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费县气象局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费县气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制发文件时尚不能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落到实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更加妥善地受理和办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四是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社会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的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科技项目等信息公开的集约化管理。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加强专业性、政策性信息的解读,切实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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