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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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临沂市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费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费县供销联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221048。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县供销社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供销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及时地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子栏目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社成立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及时更新《费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不断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地贯彻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社坚持和完善各项信访制度,积极面对、主动热情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妥善解决“12345”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收信访案件得到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回复,与群众、社会互动交流情况良好。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公布了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关于深化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费县供销社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信息,并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及分工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工作动态15条、部门文件8条、政策法规及解读7条、领导活动4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招考录取信息1条、年度计划与总结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在一楼大厅设置公开栏,及时、准确、公开我社各类文件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社未收到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社无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的效率较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公众认知。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下一步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县政府网站下本单位页面内容,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供销社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制度审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做好信息上报制度,并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县供销联社认真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立足部门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县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中公开信息38条,涉及7大类栏目,有效推进了县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社实际,按时更新《费县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县供销联社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包括我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简介、领导分工情况、内设科室、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工作动态信息等重要内容。 结合单位职能,县供销联社没有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事项。另外,我单位未收到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在一楼大厅设置公开栏,及时、准确、公开我社各类文件、公示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下一步工作中,我社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确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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