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科室处所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加强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并指定2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科室处所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适时公开、适时解答、适时办理、适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优化了依法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强化了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工作主动性。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及其分管领导,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了《费县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在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先后公布了《费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示》、《费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2016年费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eixian.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接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信函申请,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信息公开进行收费的行为。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4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参加保密培训,并由办公室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定期检查监督。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了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人员,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局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坚持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