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施行以来,费县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宣讲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认真审查、自觉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审核公开程序。二是统一公开时限。在操作规程中,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动态类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文件等常规类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转办,13个工作日内办结,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三是规范公开格式。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的统一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我局在山东省审计厅、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以及行业报刊、杂志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主要为业务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我局主要是利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山东省审计厅、临沂市审计局互联网站单位信息进行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其他形式
我局在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拓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利用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督查,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主要是,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有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以改进。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推动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督。
(二)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突出重点内容,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对机关职能、领导信息、中心分工、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进一步充实完善;对工作计划、规划、总结等及时更新;加强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抓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审计工作的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