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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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相关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财政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财政公开。我局通过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等方式,公开县级和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三公”经费等情况及财政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6条,财政收支信息类12条,重点领域信息类10条。在预决算公开栏专题中公开预算信息及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财政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度,财政局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限定时间内办结,安排专人进行答复,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并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纸质版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费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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