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3-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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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动全县人社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局就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胜利路6号;联系电话:0539-2117788邮编:273400;电子邮箱:sdfxrs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孙庆星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庆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对外信息的公开发布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1.制定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①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直接为单位或群众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信息都要按照一定的范围、时限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具体办事制度、工作方法、步骤、办事结果,以及服务对象需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的操作标准;③政务公开采取上墙公示、网站公示、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 2.完善我局机关政务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其他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局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局各科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的,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并给予教育批评。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继续对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准确、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其他公开栏目也能及时更新。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政务信息平台、费县信息网、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络载体以及电视、报社等媒体载体、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新科技载体,宣传单、宣传册、板报等传统纸质载体进行信息公开。一是注重信息网络安全,我局所有电脑均安装了杀毒软件,对办公计算机的维修维护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登记,确保网络安全运行。二是与新闻媒体、移动通讯、联通保持良好关系,确保信息能得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开。三是及时印刷纸质宣传资料便于群众索取与宣传发放,不定期出版业务相关宣传板报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截至今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156条。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设部门主页设有:新闻中心、人事考试、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网上办事、社会保障、职称信息、技能鉴定共八大项内容。截至今年12月31日,共发布我局最新工作动态38条,涉及人事考试、劳动监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我局主要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发布公开信息5条,将我局相关的政策法规公布于众,便于群众监督。办事指南共发布信息2条,全面公开了我局职称等相关业务的办事流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对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把关,规范公开程序。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我局在费信息网、费县政府网均开设部门主页,及时、准确、高效的在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领导1人,兼职信息联络员5人,负责政府网站内容的审核、更新与信息公布。自从政府网站人社局主页开通以来,我局每月均完成信息公布任务。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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