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水产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3-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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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水产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现向社会公布费县水产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一)概述。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推进公开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水产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由水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指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写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费县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费县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一是编制费县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二是制定费县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工作制度;三是分阶段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加载发布;四是明确组织领导和有关程序,接待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五是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和报告。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在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费县水产局政府信息。2017年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政策文件方面,公开了2017年局产生的部分制度和文件;人事信息;计划总结方面:主要公布费县水产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未收到通过直接或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我局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的不够全面,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采取加强学习、提高领悟、完善公开制度、细化梳理内容、落实责任、严格审查等改进措施,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山东费县”(http://www.feixian.gov.cn/)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费县水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自由西路北侧,联系电话:0539-522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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