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18-03-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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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费县房地产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认真落实措施和任务分解,积极主动地完成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费县颜真卿公园规划展览馆一楼;邮编273400;电话:5798607。 一、概述 一年来,费县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建设。一是落实责任机制。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为实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费县房管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群众普遍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以来,全县房管系统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充实。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创新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及时了解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公开信息内容。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群众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全部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重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县房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费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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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费县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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