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3-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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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 述 2017年,我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全面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大队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宋增明任组长,教导员段江涛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流程和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 三是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务信息网站、交警微博、费县交警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公开发布各类公安交管信息、安全提示、警示教育、路况信息、交通违法曝光、道路通行及禁停公告等内容,进一步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大队重点公开内容: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服务电话和办事程序;警务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路况提示、宣传视频、驾校考试、交通违法信息查询与处理、问题咨询与解答等;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 2017年,大队在中央级报刊发稿 5篇、省级 9篇,中央级电视台播出11条,省级电视台播出 46条、市级86条,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发布新闻71 篇,利用“双微”、短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 9.2万余条。通过媒体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20起、严重违法驾驶人58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大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大队对政府信息公开未予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大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从事信息公开处理工作的人员业务不熟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所欠缺,存在不及时公开信息的现象,内容不够丰富,警务信息资源需做进一步加强整合。 3、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2、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3、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多形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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