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8-03-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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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关切,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局就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邮编:273400,联系电话:0539-522788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制作公文时必须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凡是不涉密的综合信息、征地和矿业权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类别。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⑴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 ⑵我局及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我局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出让及网上交易信息; 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及政府采购信息; ⑸土地矿产测绘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 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闲置土地情况; 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及责任落实情况; ⑼人员任免、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人事信息;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公开了费县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内容、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机关概况>职权目录栏目)。 公开了我局承办事项的办事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互动服务>业务指南栏目)。 公开了建设用地预审、审批结果,内容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土地用途等信息(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业务专题>建设用地栏目)。 网站提供事项办理结果及进度查询服务(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互动服务>在线查询目)。 ⑵深入推进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专设征地信息专栏,公开了近几年来的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信息,内容包括拟征地公告拟、征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巩固近年来已经形成的成功做法,在5-9月汛期,及时发布灾害信息。 ⑶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了土地、矿产、测绘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供应计划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业务专题>规划计划栏目)。 实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等市场交易信息(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业务专题>土地市场栏目)。 公开采矿权审批结果、矿业权出让成交信息、转让信息(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业务专题>矿产管理、矿权市场栏目)。 ⑷深入推进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做好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公开。公开了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该部分内容位于:局网站>信息公开>财综统计信息栏目)。 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2017年2月17日,在我局网站公开了费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有关说明;2017年8月25日,公开了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说明。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凡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均按有关文件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开项目信息、公开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文件及中标或成交结果等,进一步规范政府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政府招标采购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起,均是邮寄提交申请。对于这7起公开申请我局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回复,申请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过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内容需要更加全面、深化和及时。因此要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还有些落后,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完善门户网站的功能,增加内容;同时要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好新媒体、自媒体,更加快捷、灵活地公开政府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3、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要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提高局内各科室提供信息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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