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金融办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18-03-27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金融办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费县金融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根据县金融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费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费县”的“政务公开”栏(http://www.fei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自由西路老法院三楼;邮编:273400;电话:0539-5221958;传真:0539-5221958。 一、工作概述 2017年,费县金融办严格按照《2017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力度,对新获取和发生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2017年,费县金融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金融办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金融办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金融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县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2017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注重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二是着重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明晰我单位重点领域公开的部门责任,具体工作分工到科室个人,切实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公开与服务对象有关的政策信息、业务信息、新闻信息,完善公开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费县金融办 2018年3月27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