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19-01-07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费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确定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2018年,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 (二)严格制度约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严格执行《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费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费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约束,形成完整有效制度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县政府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公开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文书,依法有序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4条(包括其他形式的公开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5条、业务工作类597条。 1.机构职能 在编制的《费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费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我局科室职能、领导班子分工等信息。 2.政策法规 公开了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答等信息。 3.业务工作 公开了我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 4.其他 公开了人事任免、重要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以下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发生泄密的事件。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重大政府信息。 三是利用“传统”形式进行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工作需要做细做实的问题,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发放宣传材料、逐户登门访问、个别问题集中解决等方式做好政策宣讲、信息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是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运用“行风热线”、“民行在线”等电台、电视台栏目进行公开。此外,上墙、上报、上广播、上电视、政务公开栏和大型电子公告牌等多种公开方式,体现了信息公开载体的多样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并按期进行回复并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文件更新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具体措施为: 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研究《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做好“规定动作”,研究做好“自选动作”,坚持工作的开创性和独创性,一步步把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手段。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依据、条件、程序、方式、结果等事项,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逐步从部分领域、部分环节、部分事项向全方位、全过程拓展。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方便群众。 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完善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回应群众对环境的诉求。 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1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