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2-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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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深入推进、全面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为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大队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宋增明任组长,教导员段江涛任副组长,各科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流程和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政务信息网站、交警微博、费县交警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公开发布各类公安交管信息、安全提示、警示教育、路况信息、交通违法曝光、道路通行及禁停公告等内容,进一步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车驾管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提高了群众知情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8年我大队重点公开内容: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服务电话和办事程序;警务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路况提示、宣传视频、驾校考试、交通违法信息查询与处理、问题咨询与解答等;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 2018年,大队在国家级报刊、电视台发稿(片)17条,省级报刊、电视台发稿(片)43条,利用“双微”、短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8.2万余条,在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违法驾驶人14起,开展执法大直播11次,召开媒体通报会11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大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大队对政府信息公开未予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大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费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所有信息公开由费县交警大队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警务信息资源需做进一步加强整合。 2、宣传引导力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甚了解,没能充分发挥便民作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梳理警务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多形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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