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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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费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9条,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个,均已办理完毕,且将结果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通过指定方式将其需要公开的内容给予公开。我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依然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群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惠民政策、人员招录、资金使用、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要求,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在年初民政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3.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将民政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业务办理流程,强化过程监控,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4.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一是继续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回复社会关注问题。三是建立民政局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邀请中国社会报、中国县域经济报、临沂日报、中央一台、中央七台、县电视台等媒体对重要民政会议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新闻消息,扩大宣传面。 5.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对局机关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显示屏进行改造规范,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要求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民政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栏,重点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2018年度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日常监督,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部门信箱12件、县长信箱2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七、《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8〕57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8〕57号)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信息公开。2018年重点公开孤儿、低保、五保、两残补贴、特困人员等政策信息4条,公开全年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人员信息13条,两残补贴、低保高龄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4条,救灾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等其他相关信息4条。
费县民政局 2019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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