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工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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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工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8年以来,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结合工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由工信局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四)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1条,历年累计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年度计划、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回复网上互动交流、群众留言。 三、重点公开工作的情况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时公开取缔“地条钢”产能信息。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对上述行业完成任务企业享受的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县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经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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