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金融办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19-03-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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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费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根据费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七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费县人民政府”(http://www.feixian.gov.cn/)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自由西路老法院三楼;邮编:273400;电话:0539-5221958;传真:0539-522195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费县金融办严格按照《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费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力度,对新获取和发生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2018年,费县金融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涉及金融风险防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组织各金融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金融办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金融办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县金融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县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2018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注重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二是着重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明晰我单位重点领域公开的部门责任,具体工作分工到科室个人,切实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公开与服务对象有关的政策信息、业务信息、新闻信息,完善公开内容。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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