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2019-03-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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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费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的通知要求,结合费县税收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涉税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2018年度费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费县幸福路41号;邮编:273400;电话:0539-522155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和费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和配套性工作,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办法,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公开透明的国税机关。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费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县税务系统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压实工作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 2018年,费县税务局不断加强内控监督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办法和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及具体措施,明确了本系统对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信息的公开方式以及监督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工作保障 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县局认真贯彻落实网站管理办法,加强网站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税务系统和县政府办举办的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培训,从思想上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业务上强化对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提高系统操作能力。明确了办公室是网站的主管部门,网站管理工作由网站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网站主管部门设网站管理员,其他部门设网站联络员,使我局网站运维工作正常开展,网站正常运行。各部门、各单位都能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认真地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政策法规、收入统计、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全县税务系统未出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8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全县税务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展板、示意图等,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收费标准、欠税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向纳税人免费发放了办税公开手册、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办税指南等各种公开资料,获到纳税人的好评。 费县税务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把税收宣传月作为推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社会关注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对新发布的政策进行解读解,确保不同层次的群众可以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进行分类和审核,确定不予公开信息。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以来,费县税务局严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通过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完善信息公开技术平台的建设,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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