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5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编制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费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费县颜真卿公园规划展览馆一楼北侧;邮编273400;电话:579860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9条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中心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政策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形式。网址:http://www.feixi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在住房保障中心设有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箱:fxfcglj@ly.shandong.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018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加强培训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各下属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二是强调深化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是加强督查。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督促各科室抓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5798607,电子邮箱:fxfcglj@ly.shandong.cn,办公地址:费县住房保障中心,邮政编码:273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3月15日
|
||||||||||||||||||||||||
附件【费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