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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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结合县畜牧兽医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公布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胜利路93号;邮编:273400;电话:5221432)。 一、概述 2018年,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要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止2018年12月份,费县畜牧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公开规范有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构建了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并结合畜牧兽医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生成、审批、发布、查阅、办理工作流程。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大对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重点发布费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公示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督查群众信访问题交办单等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事项。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共发布抽检信息公开3条,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管理、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网站设三个互动交流平台,分别为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三种。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服务、畜牧业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公开渠道主要是费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为主,同时执行按需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制定了《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确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和审查人员,确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纪律。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进行严格的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未经授权和保密审查,任何人不得在本单位网站刊登或向社会网站发送办公信息,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通过努力,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有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加强网站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方便公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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