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文化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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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我局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费县”(http://www.feixian.gov.cn/)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文化执法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22985,电子邮箱:fxwhzfj@ly.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县文化执法局认真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各项业务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文件通知、重要工作推进、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双公示等方面,有力增进了公众对文化旅游工作的了解。 2018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工作研判,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切实提升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力度,特别是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内容;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锻炼的机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八、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费政办发〔2018〕57号)要求,我局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做好了相关版块、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推进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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